● 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
本公司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
行為,依其檢舉情事之情節輕重,酌發獎金;內部人
員如有虛報或惡意指控之情事,應予紀律處分,情節
重大者應予以革職。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及內部網站建立並公告內部獨立
檢舉信箱、專線或委託其他外部獨立機構提供檢舉信
箱、專線,供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檢舉人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
一、檢舉人之姓名、身分證號碼即可聯絡到檢舉
人之地址、電話、電子信箱。
二、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
分特徵之資料。
三、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應以書面聲明對
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本公司並承
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並由
本公司專責單位依下列程序處理:
一、檢舉情事涉及一般員工者應呈報至部門主
管,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應呈報
至獨立董事或監察人。
二、本公司專責單位及前款受呈報之主管或人員
應即刻查明相關事實,必要時由法規遵循或
其他相關部門提供協助。
三、如經證實被檢舉人確有違反相關法令或本公
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者,應立即要求被檢
舉人停止相關行為,並為適當之處置,且必
要時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公
司之名譽及權益。
四、檢舉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均應留存書
面文件,並保存五年,其保存得以電子方式
為之。保存期限未屆滿前,發生與檢舉內容
相關之訴訟時,相關資料應續予保存至訴訟
終結止。
五、對於檢舉情事經查證屬實,應責成本公司相
關單位檢討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
並提出改善措施,以杜絕相同行為再次發生。
六、本公司專責單位應將檢舉情事、其處理方式
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向董事會報告。
受理窗口
聯 絡 人:李業振 總經理兼發言人
電 話: 02-2657-5859
傳 真: 02-8797-8898
電子信箱: 294568@kwangmin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