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11/21
發言時間
15:04:28
發言人
李業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657-5859
主旨
 本公司取得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符合
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4/11/21
說明

1.證券名稱: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日期:114/7/31~114/11/21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
 民國114年11月21日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70,000股
 (2)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276.82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89,377,180元

6.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不適用

7.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無

8.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40,000股
 (2)累積持有金額:新台幣48,619,183元
 (3)持股比例:0.002494%
 (4)權利受限情形:無

9.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
 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
 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27.06%
 (2)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31.24%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255,766仟元

10.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理財投資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3.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1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15.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16.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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