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12/03
發言時間
14:03:36
發言人
李業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657-5859
主旨
  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處分台北市南港區之不動產
符合
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12/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12/03

2.公司名稱:光明絲織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擬出售台北市南港區成功路一段不動產(I-CITY大樓)。
(2)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不低於專業估價機構出具之不動產估價報告
之正常價格,與本案潛在交易對象協商處分條件,並就買賣合約
簽訂及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法規全權處理。

6.因應措施:將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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