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1
發言日期
108/02/26
發言時間
14:13:07
發言人
李業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657-5859
主旨
董事會通過購買新北市汐止區同新段、昊天段不動產(遠雄U-TOWN)案。
符合
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08/02/26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汐止區同新段6地號、昊天段872地號之不動產

2.事實發生日:108/2/26~108/2/2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一)交易單位數量:
  1.土地:329.25平方公尺(99.60坪)
  2.建物:4,834.5平方公尺(1,462.46坪)
  (二)單位價格:約31.2萬元/坪(含車位180萬/個)
  (三)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55,600仟元
  (建物總價:約新台幣434,000仟元,車位總價:約新台幣21,6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遠雄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依買賣契約書付款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及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委請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出具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
  決策單位:108.02.26光明絲織廠董事會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出具之不動產估價
    報告書。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事務所或公司名稱: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2)估價金額:新台幣464,776,184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黃昭諺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4)高市估字第000104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投資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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