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5
發言日期
107/11/30
發言時間
17:28:02
發言人
李業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657-5859
主旨
本公司經櫃買中心同意,自107年12月03日起恢復交易
符合
條款
第 40 款 事實發生日 107/11/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1/30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07/11/30

3.本公司已完整說明暫停交易事由之相關訊息或已無暫停交易
  之必要,經櫃買中心同意恢復交易日期:107/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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