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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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06/05/22
2.公司名稱:光明絲織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本公司106年第1季(01月至03月)關係人交易【應收款】項目之自結申報數
與會計師核閱數差異達20%者。且金額逾新台幣1仟萬元。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系統申報差異原因。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106年01月01日至03月31日,對關聯企業之應收款為 10,111仟元
,因其佔總應收款比例不具重大性,故會計師未單獨列示,合併於總應收款中
,並於財報附註七(三)4中揭露該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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