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2
發言日期
106/03/17
發言時間
14:19:24
發言人
李淑琴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25579878
主旨
董事會決議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
符合
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06/03/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3/17

2.公司名稱:光明絲織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01900號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通過以現金分派之員工及董監事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
 估列金額有差異,
 其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詳列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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