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1/20
發言時間
20:25:35
發言人
李淑琴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2557987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負責人接獲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書事宜
符合
條款
第 2 款 事實發生日 106/01/20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負責人詹正田先生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北地方法院檢查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3年度偵字第11860號;103年度偵字第23451號

4.事實發生日:106/01/2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負責人詹正田先生接獲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違反 證券交易法案件之起訴書。

6.處理過程:本公司負責人主張檢方有所誤解,已委請律師處理法院審理程序
 ,釐清疑義,早日還其個人清白。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重
 大影響 。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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