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6/06
發言時間
16:58:15
發言人
李淑琴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25579878
主旨
105年現金增資催繳期間屆滿暨股票補撥發放事宜
符合
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05/06/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6/06

2.公司名稱:光明絲織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05年現金增資催繳期間為105年05月06日起至105年06月06日止,
  已屆期滿。

6.因應措施: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即喪失認股之權利。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該現金增資股股款已於105年05月11日收足,並於105年05月16日以股
   款繳納憑證 上櫃買賣。
 (2)貴股東已於催繳期間繳足股款者,所認購之股數將委由台灣集中保管
  結算所(股) 公司預定於105年06月24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3)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公
   司股務代理 部【地址:10041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電話:(02)2371-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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