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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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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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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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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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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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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19 |
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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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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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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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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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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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79878 |
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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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符合
條款 |
第 11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5/03/03 |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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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0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1,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1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32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份總數10%,計1,1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發行股份總數10%,計1,10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由員工認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
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辦理公開申購;其餘80%由原股東按認
股基準日之股東名
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暫定可認購298.76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
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
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購置機器設備。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於奉主管機關核准後,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認
股基 準日,並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召開董事會決定實際發行價格及辦
理增資發
行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計畫、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
效
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擬
授權董
事長全權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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