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1
發言日期
99/07/27
發言時間
17:37:58
發言人
李淑琴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25579875
主旨
補正本公司九十八年年報
符合
條款
第二條 第 50 款 事實發生日 99/07/27
說明
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99/07/26

2.函請補正期限:7月底前。

3.補正內容:98年年報第52頁附表格式。

4.因應措施:
  格式更新後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資訊系統「股東會年報(股東會後修
  訂本)」。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光明絲織廠股份有限公司 Kwang Ming Silk Mill Co., Ltd 版權所有 c 2008 Kwang Ming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內湖區瑞光路607號7樓         電話:886-2-2657-5859 傳真:886-2-8797-8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