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10/18
發言時間
13:42:02
發言人
李淑琴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25579878
主旨
本公司接獲宜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公開收購期間
已屆滿之通知。
符合
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02/10/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10/18
2.公司名稱:光明絲織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民國102年10月18日接獲公開收購人宜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公開收 購期間已於民國102年10月17日屆滿,於公開收購期間參與應賣之光明絲織廠股份 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為23,335,155股,實際成交數量為12,000,000股。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公開收購人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及地點: (一)時間:於收購截止日(民國102年10月17日)後5個營業日以內(含第五個營 業日)。 (二)方法:由受任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福邦證券」)以銀行匯款 方式支付。匯款金額為各應賣股東所應賣且被收購之股份數量乘以 收購價格(每股新台幣30元整)之總數,扣除應賣人依法應納之證券 交易稅、匯費及其他合理必要費用。倘應賣人銀行帳戶有誤或因其 他原因致無法完成匯款時,福邦證券將以掛號郵寄支票(抬頭劃線 並禁止背書轉讓)。 (三)地點:福邦證券將依應賣人留存證券商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銀行帳戶透過 銀行匯款方式支付。倘應賣人銀行帳戶有誤或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完 成匯款時,福邦證券將依應賣人留存證券商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通 訊地址以掛號寄交支票。 二.應賣人成交之有價證券之交割時間、方法及地點: (一)時間:於收購截止日(民國102年10月17日)後5個營業日以內(含第五個營 業日)。 (二)方法:以帳簿交割方式,由福邦證券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 專戶」(帳號:6480-0217239)撥付公開收購人之證券集中保管劃撥 帳戶。 (三)地點:福邦證券(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51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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