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8/29
發言時間
16:57:00
發言人
李淑琴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25579878
主旨
本公司對宜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相關事宜說明。
符合
條款
第 38 款 事實發生日 102/08/29
說明

1.收到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02/08/29

2.現任董事、監察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
 股東目前持有之股份種類及數量:
 職  稱  姓 名    股份種類   持有股數   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股
 ------------------------------------------------------------------------
 董 事 長 李業振 普通股 [2,376,000] [700,000]
 董 事 李宜銳 普通股 [1,500,000] [0]
 董 事 周柏安 普通股 [1,496,490] [0]
 獨立董事 許朝財 普通股 [0] [0]
 獨立董事 楊能傑 普通股 [0] [0]
 監 察 人 金鑑章 普通股 [800,000] [270,000]
 監 察 人 張錫彬 普通股 [0] [0]
 監 察 人 盛海天 普通股 [0] [0]

3.會議出席人員:不適用。

4.就本次收購對其公司股東之建議,並應載明任何持反對意見之董事姓名及其所持理
 由:不適用。

5.公司財務狀況於最近期財務報告提出後有無重大變化,及其變化內容:無。

6.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企業之股
 份種類、數量及其金額:無。

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
 公開收購通知書主要內容:
 (一)公開收購對價: 以現金為對價,每股收購對價為現金新台幣30元。
 (二)預定公開收購之最高及最低數量:預定收購最高數量為12,000,000股;預定
    收購最低數量為6,000,000股。
 (三)公開收購期間:自民國102年08月30日起至民國102年10月17日止,接受申請
    應賣時間為收購有價證券期間每個營業日上午9點00分至下午3時30分(台灣
    時間)。
 (四)收購限制:應賣人對提出應賣之股份應有完整之所有權及處分權,且應賣之
    股份並無任何質權設定、未遭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式,且無其他轉讓之
    限制。如於應賣後股份遭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式或強制執行程式,或出
    現其他轉讓之限制,縱使該等股份已撥入受委任機構公開收購專戶,將視為
    自始未提出應賣而不計入已參與應賣之股份數量。
 (五)收購對價支付日: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均成就時,收購截止日後5個營業日以內
    (含第5個營業日)。
 (六)本次公開收購受委任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七)因應措施: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本公司將於接獲公開收購人送達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副本及相關書件後七日
    內,召開董事會及審議委員會,並就規定事項公告、作成書面申報金管會備
    查及抄送證券相關機構。
 (八)其他應敘明事項:請詳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
    查詢本公開收購說明書之網址:http://www.gfortune.com.tw/(即受委任機
    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網頁)以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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