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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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09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94,543,086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2/08/12~102/10/11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6.00~20.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3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28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自102年6月24日至102年7月25日共計買回280仟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2次買回:預計買回1,000仟股,實際買回280仟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經102年08月09日董事會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預訂買回之股份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35%,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摘錄自董事會聲明書)。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已具備。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